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抚府办发【2015】28号)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中关于推行财政补贴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操作办法如下:
一、受理范围
二、补贴对象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2、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起始时间,凡
3、购房时间在
三、操作流程
1、契税实行先征后补的原则,购房人缴纳契税后,到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大厅设置的“补贴”窗口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2、市房管交易中心对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从专户资金中拨付申请人缴纳契税的50%给申请人。
3、市房管交易中心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契税补贴情况表报市财政局经建科备案。市财政局经建科每季度对契税补贴情况进行复核。
本办法自
据抚州房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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